美国提倡给狗狗绝育吗?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概念,“提倡”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词。 任何动物包括人,如果进行了没有必要的手术,那么对它们自身而言都是有害的。也就是说,对于未绝育的宠物,无论是公狗还是母狗,只要做好避孕措施(不要怀疑,即使做绝育也有一定几率怀孕),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都不影响其正常的繁殖能力及寿命。
所以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是没有必要为小狗进行绝育的。但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界是有区别的,人类社会的规则并不是建立在生物学基础之上的。我们之所以不愿意让小狗生育,除了哺乳动物本身有哺乳、哺育的能力之外,更重要的是因为作为智人的一部分,我们有自己的思想,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作为自然界的动物,它们不会知道自己行为的对错,也不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作为智人的一部分,当我们决定不让小狗生育的时候,其实是在替小狗担一些它本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们是为了让小狗过上更好的生活才决定不让它生育的(比如:不想让小狗遭受生产的痛苦,不想让小狗因为发情而到处滴血,不想让小狗因为发情而影响健康等等)。 而对于自然界的动物来说,它们不会过“更好”的生活,它们只能顺应自然的规律。作为自然界的动物,它们是不存在“发情”这种问题的,至少不存在人类所定义的发情。也就是说,对于自然界的动物,不管是狮子老虎还是兔子老鼠,除非到了生殖的季节,否则是不会出现乱跑、乱尿、暴躁的问题的。
从这个角度来说,自然界的动物(特别是食肉动物)不需要也不应当进行绝育。 但是,人类是社会性动物,我们需要建立和维护自己统治者的地位,就需要与其他同类区分开来,这一点除了通过身体上的特征如肤色身高等等之外,更重要的就是通过行为——只有我们能做出违背天性的事情,才能与其它同类区分开。
为了维护作为人类的尊严和地位,我们就必须让小狗(以及其他动物)按照我们的意愿去生活——当然,在满足这个“意愿”时,我们要考虑动物的生理特征,如猫狗就不宜喂得过胖,鸟就不应该关在狭窄的笼子里……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没有提倡给小犬进行绝育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