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证掉了怎么办?
不知道楼主是哪里人,上海这边丢了养犬登记证,可以去办理补办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养犬登记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合法身份证明;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固定的住所和安全的围栏; (四)符合本市犬类养殖和防疫相关要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养犬登记的程序 申请养犬登记的,养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携带犬只到所属区公安机关指定地点申请办理,并交纳管理费。
受理的区公安机关应当在7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以及犬只是否符合标准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予以退回说明。 对受理的,出具《准予养犬登记通知书》,注明养犬种类、准养数量及有效期等事项;不予办理的,书面告知理由。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养犬人应当按照区公安机关的要求缴纳管理费。区公安机关自收到费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养犬登记证》、犬牌,并录入计算机。 对经审查后不符合条件的,区公安机关应当书面通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养犬登记证的年检制度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人应当于犬龄满三个月或免疫间隔期满后,携犬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狂犬病疫苗,领取《上海市犬只免疫证》,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分(县)局治安支队提出申请,经年检合格的,由公安派出所或公安分(县)局治安管理支队换发养犬登记证,发放犬牌,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年检一次。在有效期内死亡的,养犬人应当及时到原发证部门注销相关手续。 对逾期不按照规定办理年度审验手续的,视为自动注销;对丢失犬牌或未按规定佩戴的,予以收缴。 四、违规养犬的处理措施 上海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本市养犬管理工作的通告》,其中明确规定,对于“未办理养犬登记”、“不按规定时间遛犬”等违规行为,将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并可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逾期未办理年审手续的,视为自动注销养犬登记;遗弃犬只的,由公安机关处警告,可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于携带犬只外出,没有用犬绳牵领或者不带犬只自行进入公共场所的,将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违反养犬管理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违规饲养犬只的处理措施 在上海,个人饲养烈性犬将被罚款200元至1000元;单位违反规定,除没收犬只外,还将被处以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擅自从事犬只屠宰、经营、诊疗及其他经营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未经检疫采购或者经营病死犬只产品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依法予以查处;运输犬只进出地区的,须具有检疫证明和消毒证明。 在禁养区内非法饲养烈性犬的,由公安、城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进行行政处罚;非法猎捕、经营和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移送林业部门处理;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移送森林公安处理。